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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一章


  豪哥酷爱旅游,这世界腻味透了,处处是千篇一律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如同复制出来的一样,所以越是人迹罕至的地方豪哥越爱去。这天,在绵延起伏、幽深偏僻的群山中,当豪哥带着一帮小弟没头苍蝇似的乱钻一气后,无意之中闯进了一条狭长宁静的大峡谷,然后所有人全都惊呆了。

  只见眼前满是鲜艳的桃花,桃花掩映之下是一座小小的村落。是的,正是蒙尘的书本,怀旧的影视中出现过的小村落,家家户户庭院柴扉错落有致,而不是惯见的高楼林立,潺潺流水之中鹅鸭嬉戏,狗吠鸡鸣不绝于耳,村落外秧苗碧绿成行,微雨中神话般的燕子呢喃飞翔。

  天啊!要知道现在地球上早就没有乡村了啊,现在豪哥误打误撞地竟然撞进了一座世外桃源!

  片刻的愣怔之后,大伙一起欢呼起来,发财了、发大财了!要知道豪哥他们本就是神通广大黑白通吃的开发商,这年头能开发的早就开发一空,正无米下锅,现在天大的机遇来了。

  大伙指指点点热烈议论起来:马上着手把这儿打造成独一无二的极品乡村旅游中心,这边建一座豪华酒店,那边建购物中心,再那边是娱乐中心……要知道这是地球上最后一个乡村,这消息一经公布,还不震翻了天?那钞票还不像泉水一样日夜奔涌而来?

  这时豪哥冷静地一摆手,说:“村子里的人呢?咱们当务之急是先把他们集体迁走。”

  听豪哥这一说,大伙才发现村子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光天化日之下鸡争鸭闹的,怎么会没有人?难道这是一个死村落?正诧异间,村外忽然隐约传来一阵古风十足的弦乐声。

  循着乐声走过去一看,原来村外一远一近有两座湖泊,远湖碧波浩渺、气象万千,近湖水平如镜、小巧玲珑,远看上去两湖就像村子的两只眼睛,不过远湖大近湖小、远湖高近湖低,两湖落差极大而已。这更好了,景点有了这两座湖泊将更显灵性,又更具无穷商机,可以让游客游湖赏水,可以以湖鲜为食材举办美食节……

  弦乐声是从近湖的湖边发出的,只见一大帮子男女老少衣着古朴、神情凝重,正把一头头猪羊抛入湖水中,像是在举行一个古老的祭奠仪式。

  一见豪哥他们从天而降,村民们全都惊呆了,问道:“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豪哥得意地说:“这世上还有我找不到的地方吗?现在我宣布,这地方被我征用了,限你们10天之内全部搬走,至于补偿费嘛,我会酌情给的。”

  村民们大惊,其中一个白发如雪的老者顿首央求道:“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从不与人争斗,更不与人结怨,我们只想安安静静地跟地球一同变老,各位行行好,就放过我们吧,只当你们从未来过这地方好不好?”

  豪哥双手叉腰,仰天大笑起来,意气风发地说:“如果放过这绝佳的地方不开发,那我就是世上最大的傻子,你瞧,我的后续部队已经来了,这儿已容不得你们了。”

  随着一阵阵惊天动地的轰鸣声,一长列推土机、起重机等大型机械声势惊人直开过来。一切都无法挽回了,蝼蚁般的村民根本不是武装到牙齿的豪哥他们的对手,白发老者含泪望着村民们,村民们个个含恨饮泣,老者喃喃地说:“这一天终于到来了,不甘啊!”

  老者又上前对豪哥说:“你也不要高兴得太早了,要知道单凭我们确实斗不过你们,可千百年来一直有座保护神庇佑着我们,先前你们看到我们在湖边祭祀了吧?那就是正在祭拜我们的保护神——一条巨龙,此刻它正静静地沉睡在湖底,你看!”

  顺着老者手指的方向一看,原来湖边刚才村民们祭祀的地方有一条手腕粗的黑黝黝的铁链,一头牢不可破地系在山上,一头沉入碧汪汪的湖水中,湖水深不见底,那铁链不知有几许长。

  豪哥好奇地说:“这铁链是干什么用的?”

  老者眼望天边,一脸的神圣和向往,说:“远古时候这湖里有条巨龙,它虽说庇佑了我们,却时常离水而出,腾云驾雾、兴风作浪,危害外地的百姓。先民们没办法,便收集了天下玄铁铸了这条铁链,有无畏勇士用铁链锁了巨龙,永镇湖底。铁链沉重,巨龙无法蹿出湖面,它就再也不会危害四邻,从此后处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所以只要我们尽全力扯动铁链,助巨龙跃出湖面,它见我们这些原住民不在,立刻会发怒水漫峡谷,那时万物将不复存在!可恨我们人单力薄,扯不动铁链,否则,哼,鹿死谁手还不得而知哩!”

  豪哥耐着性子听完老者的诉说,然后和一帮弟兄们哈哈大笑起来,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说:“这是哪朝哪代的神话故事啊?老头儿,这年头你就是骗三岁小孩他也不会相信的,哼,这么说我偏要扯起这铁链,破了你们的幻象,让你们彻底死心!”

  老者一听大惊失色,抢上前说:“万万不可!我们走就是了,犯不着害了你们。”

  豪哥再不答话,一挥手,一台大型绞盘机轰隆隆开过来,豪哥像指挥三军的大将军一样,手一挥,斩钉截铁地说道:“把这条铁链给我绞起来!”

  老者和村民们个个面如土色,浑身战栗,好像到了地球末日一样,还要上前阻拦,早被豪哥手下拦住了。随着机器的轰鸣声,随着绞盘机缓慢而强有力的绞动,粗大的铁链一节节升上来,一切安然无事,只有村民们眼中射出决绝的光芒,就在这时绞不动了,湖底像是有只巨大的手扯住了铁链。

  双方僵持着,豪哥和众弟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之色,那操纵机器的绞盘手更是吓得大汗淋漓,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巨龙之说似乎荒诞无稽,但在此近似远古洪荒的山村野岭内,在这神迹般的村落湖底中,说不定真的潜伏着什么史前怪兽也未可知。

  这时老者大声凄叫起来:“我说你们现在撤离还来得及,否则一旦惹恼了巨龙,那时再想走就来不及了!”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顿时激怒了豪哥,他厉声对那绞盘手吼道:“你下来让我上!什么巨龙,我偏不相信!我这半辈子拆迁了数不清的房屋,所到之处无不望风而逃,今天要是在这小小山村失了手,以后在道上还怎么混?”

  豪哥跃上绞盘机后,二话不说加大了功率,随着机器大叫着喷出黑烟,巨大的绞盘车都微微倾斜了,原来均衡之势立被打破,湖底那股神秘的力量似乎再也坚持不住,铁链再次缓缓升了上来,就在这时,有人大叫起来:“看,湖心有巨浪!”

  众人心一惊,抬眼望去,原本平静如镜的湖心果然巨浪翻涌,如一口巨大的锅烧开了一样,同时从湖底隐隐传来龙吟虎啸般的吼声,真像是湖心巨龙在大口喘气、发威。

  老者和村民一起大叫起来:“快住手,否则你们将死无葬身之地了!”

  豪哥一听更怒,再次加大功率,铁链随之上升,那湖心浊浪更高了,吼声更大。就在这时,铁链那头似乎完全放弃了抵抗,豪哥突感手中操纵杆失重,几乎就在同时风云陡起,天地随之变色,耳畔只听得那白发老者仰天长啸:“先人,你们说过,有朝一日家园失去时,宁可玉石俱焚,如今我们来了!”

  豪哥不明白老者说的什么,忽然间湖心地动山摇般发出一声巨响,一条白色巨龙冲天而起,在震耳欲聋的咆哮声中,湖水猛烈暴涨,顿时化作滔天洪水,眨眼间四下里汪洋一片,人、村庄、田地、桃花,一切立时不复存在,只剩下湖心巨龙依旧狂舞、咆哮……

  后来有科学家寻到这里,认真考证后不认为真有巨龙之说。他们是这样解释的:近湖像只倒置的锥体,锥尖向下,且与远湖湖底相通,因这儿雨季漫长,十年九涝,一旦水大,那位置颇高的远湖湖水便倒灌进近湖。先民们饱受水灾之苦,所以尽几世之力铸了一只巨大的铁塞子,寻在某年干旱时,死死塞住了近湖湖底,从而一劳永逸,永享这世外桃源之乐。

  一代代的先民们生活在这桃花源中,自由自在。可时光飞逝,有感于所谓的现代文明日夜侵袭蚕食,先民们便嘱咐后人:万一不得已搬离,便想方设法起了塞子,与家园共存亡。所以那白发老者才一而再在言语之中撩拨豪哥,激他拔了塞子。

  那条湖心激荡飞舞的白色巨龙自然就是远湖倒灌过来后冲天而起的大浪了。

  桃花源就这样没有了,地球上最后一个乡村永远消失了。

  萤火虫

  ①恓惶

  我是恓惶。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我什么都干。

  我活得浑浑噩噩,我为钱干尽坏事,我就像是一条阴暗角落里的虫子,永远见不得阳光。

  其实我也有过梦想,小时候我梦想成为奥特曼,保卫地球和平。后来大人说奥特曼是假的,根本不存在,我就立志要做一个警察。一个小混混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警察,可笑吧?其实小时候我想做警察,就是觉得那身制服真是太他妈帅了,这辈子我要是能穿上一回也知足了。

  我为什么叫恓惶?其实刚开始,他们是叫我吸黄。

  我抽粉抽得很厉害,有一次,我被对头五彪一伙人抓住,关在一间屋子里,打了整整一天。

  打我打得最狠的,是五彪手下的头号打手──花和尚。

  花和尚一米九的身高,据说一拳能把牛砸个跟头。

  可他没把我打死,我硬是在他的拳头下活下来了。

  我不怕挨揍,可关了一整天,我的毒瘾犯了,我满地打滚,我鼻涕眼泪一起流。

  花和尚看我折腾得快死了,就拿了一包粉,在我面前,他把粉撒在地上,再撒上一泡尿,这小子那几天大概上火,一泡尿下去,地上的粉变成了黄色的。

  金黄金黄的。

  我毒瘾一犯,什么都顾不得了,我跪在地上,把那些粉一点一点地刮起来,放在锡纸上,用打火机一烤,狠狠地把那些带着尿骚味的烟雾吸进肺里。

  看着我过瘾时一脸享受的德性,五彪和他的手下都笑得前仰后合。花和尚拽着我的衣服,一脚把我踢出了屋子,我拼命地跑,我听见他们在后面一边大笑一边喊:“这小子没救了!滚蛋吧!”

  他们就这么把我放了。

  从此,我就有了个绰号,叫吸黄。

  和所有社会上的渣滓小混混一样,我也拜了个大哥,他叫炉头。

  炉头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混社会的,他三十岁上下,白白净净的一张脸,戴着一副黑边眼镜,整天西装革履,头发梳得油光锃亮,一丝不乱,不知道的看见他还以为是哪个大学的教授。

  炉头看起来像教授,可做起事来,他就是一野兽。

  有一次,我亲眼看见炉头砍人,他一刀把那人劈倒,然后从脚开始砍起,就像剁肉馅一样仔细,一直砍到头。那人刚开始还破口大骂,后来就爹一声妈一声的开始求饶了,再后来就一声都没有了,动都不动地在那挨砍。后来我听人说,这人送到医院之后,光输血就输了几千毫升,从头到脚一共缝了一千多针。

  我觉得他挺幸运了,原因有两个:一是炉头一般不留活口,那天炉头虽然砍了他很多刀,但每一刀都不致命,这证明炉头那天心情挺好,所以手下也留了情。二是那人不是现在惹的炉头,因为现在炉头已经不用刀了,他现在玩枪。

  对,玩枪。

  炉头混得越来越大,他的手上有好几条命案了,仇家多,警察追,现在的他,每天都在不停地换住处,他总是害怕忽然有一天,被警察堵在哪个窝里,然后押赴刑场吃上一粒花生米。

  所以炉头在黑市买了六把枪,我们五个最得力的小弟,每人一把,按炉头的话说,过段时间打劫运钞车,干一票大的,然后偷渡到国外,好好享受几十年。

  炉头最大的对头就是五彪,我们卖**,五彪卖**,我们在街上收保护费,五彪也在那里收保护费,搞得我们不得不降低粉价,少收几家商铺的保护费,钱赚少了,大家都怨声载道。

  一山不容二虎,为了争夺利益,我们和五彪大大小小打了十几场,每次都互有死伤,谁也不能一下把对方消灭干净。

  我能成为炉头的心腹,还要感谢五彪。

  在一次和五彪的火拼时,我替炉头挡了两刀,后来炉头发现我这人虽然毛病一大堆,对他却是忠心耿耿,而且打起架来不要命,比谁都疯,所以炉头把我当成了左膀右臂。我的外号也从吸黄变成了恓惶,这是炉头有一次给我发短信时,觉得叫我吸黄不好听,可他又忘了我真名叫啥,所以就灵机一动,打成了恓惶。现在除了炉头,所有的小弟都叫我惶哥。

  要说这五彪,真是我们天生的对头,躲也躲不掉。就在我们抢运钞车的前五天,五彪一伙找到了我们的窝。

  当时炉头身边就我和三个小弟,我们被堵在窝里,一通混战,我好不容易和炉头杀出了一条血路,跑到了大街上,却发现五彪正端着猎枪在街上等我们。

  我二话不说,转过身挡在了炉头身前。

  轰的一声,我被五彪一枪轰出去好几米,我感觉到后背被钉进去几十颗滚烫的钢珠,有些穿过了肌肉骨头,打进了内脏里。看样子今天老子要归西了。

  都说人在临死前的一瞬间,会想到很多很多东西。那天,我真想了不少。

  出来混,早晚死在刀枪上,死得惨,谁也不能怨。这是炉头说的。

  有一种人,就像萤火虫,他会在黑暗里发出微弱的光,指引别人伸张正义的方向。这是老王说的,别问我老王是谁,我就要死了,我死也不能说。

  我趴在地上,像一条倒空了的麻袋。

  我感觉炉头用尽全力在拽着我,然后,我就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我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炉头说,当时幸亏兄弟们得着了信,冲上来,救了我和炉头。

  我被抬回来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流了一晚上的血,当时炉头他们都以为我死定了,没想到我躺了一晚就醒了,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啊。

  我感觉身上轻飘飘的,可能是血流得太多了,奇怪的是,挨了这么一下子,我却一点都不觉得疼,照着镜子一看,我的脸像纸一样白。

  我说:炉头,啥时候劫运钞车?别忘了叫我。

  炉头笑骂道:你还真是挺疯,都这样了还不忘发财。

  炉头把老菜帮、大狗、蚊子、面团四个心腹找来,拿出一张图开始制定劫车计划。

  我半躺在床上,肚子上放着一张纸,纸上是一行行分好的粉,我左手拿着一根吸管,一行一行仔细地吸着粉,趁没人注意,我用右手掏出手机,藏在被子里。

  当年我练了半年,才练会用手机盲打发短信。

  炉头说:明早六点,运钞车会经过桥东路,面团开车,先把运钞车拦停下,记住,一共有三个押运员,他们会马上下车。我扶着恓惶先下车吸引他们注意力,大狗、蚊子、老菜帮随后下车直接开枪干掉他们。

  我一边仔细听炉头的计划,一边迅速地打着字,然后按了一个手机号码,发送完毕,删除记录。

  过了一分钟,我偷偷地看了看手机,一条回复的信息出现在屏幕上,我迅速看完,删除记录。

  我看见,窗外有一只萤火虫,在黑暗中发出一点微弱的光,我看得入迷。

  明天,我就解脱了。

  ②炉头

  我做事一向喜欢清清楚楚。

  所以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恓惶跟我混了两年一个月零十一天。

  两年,他替我挡了两刀、一枪,我欠他两条命。

  我不打算还他,因为我只有一条命,我还不起。再说,算上那些死在我手上的人,我已经记不清欠了别人多少条命了。

  马上,我就要去干一票大的了,然后带着钱远走高飞,永远离开这个地方,永远离开江湖。

  我不是天生的杀人狂,可为了维护我的地位,有时候,我不得不冷血。

  无尽的杀戮、一手洗也洗不掉的血腥,我已经疲倦了,我要换一种生活,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为了逃避仇家的追杀和警察的追捕,我几乎没在一个地方住过一星期。

  每次我都只带很少的东西转移,手枪、砍刀、钱,几件换洗的衣物,还有一张从杂志上撕下来的照片彩页。

  我已经忘了是从哪本杂志上撕下的这张照片了。

  那张照片真的很美:夕阳西下,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少女站在桥上,似乎是在等着恋人的归来。她的眼睛很亮,充满了期待。

  我真希望她等的是我。

  这样,起码我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在牵挂着我。

  我在这张照片上,找到了从未感受过的感觉:爱情,平静的生活,幸福。

  如果我有了一大笔钱,我一定会去找到这个地方,干掉这个姑娘的男人,然后和她结婚。

  恓惶最近很怪,实际上,前几天,他替我挡枪,那么近的距离中枪,我以为他死定了,所以我们把他弄到这里后,只是给他简单地包扎了一下,没人指望他能活到第二天。

  我清楚地记得,一整晚,他一动不动,似乎连呼吸都停了,我摸摸他的额头,触手冰凉,我以为他已经死了。

  见惯了死亡的我,根本没有所谓的怜悯。我本打算第二天和老菜帮一起把他的尸体处理掉的,可奇迹发生了——第二天一早,恓惶醒了,甚至还能撑着下床走上几步。

  只要不死,恓惶就有价值,所以他说要一起去劫运钞车,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说实话,我从第一眼看见恓惶,我就觉得他是个死人。

  他脸色苍白,瘦骨嶙峋,眼眶发黑,他吸毒吸得太多了。这样的人,我太了解了,为了钱,什么都肯干,什么都敢干。

  这种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爹妈都敢卖了。

  最让我欣慰的是,恓惶对我绝对忠心,从他为我挡刀挡枪上,就能看得出来。

  看他的德性,我总害怕他会忽然死掉。

  可他就像一只蟑螂,无论是刀子还是猎枪,总也杀不死他。

  这次他又挺过来了,可是,我总觉得他不大对劲。

  我发现,他的脸色更白了。

  不同于以前,以前他的脸色是白里透青。

  现在,他的脸白得像纸,而且,还冒出了几块褐色的斑。

  我看见他走起路来,轻飘飘的,好像没有重量一样。

  他的身上,散发出一种恶臭的味道。

  这种味道越来越浓,弄得兄弟几个经过他身边的时候都会皱眉捂住鼻子。

  这种味道我曾经闻到过。

  那是几年前,我干掉了一个人,我把这个人的尸体藏在我的床下。过了几天,尸体开始腐烂,发出一股恶臭,臭到我实在忍不住了,才不得不冒着风险把尸体处理掉。

  恓惶身上现在就是这个味道。

  大概是中弹的地方腐烂了,肌肉腐烂会引发败血症,恓惶再命大也挺不住。

  明知道再不去医院的话,恓惶必死无疑。可我不能送他去医院,也不能给他找大夫,因为马上就要行动了,我不能露出任何蛛丝马迹,我找来一些消炎药,给恓惶灌了下去。

  炉头,这次我还能挺过去,干完这一票,我要好好爽一下。恓惶笑着说。我发现他的眼睛暗淡无光,看起来有些干瘪。

  我没说话,只是拍了拍恓惶的脸,给他扔下一小包粉。

  我们出发了,在预定的地点,面团开着车成功地截停了那辆运钞车。

  三个运钞员端着枪,紧张地下车,举起枪,对着我们。

  我在恓惶的脸上抹上些红墨水,然后扶着他下了车,我喊着:别开枪,你看,有人受伤了!

  看见恓惶满脸是血的惨样,三个运钞员吓了一跳,他们迟疑了一下。

  好机会!就在他们犹豫的一刹那,大狗、蚊子和老菜帮都从车里钻了出来。

  他们正要开枪解决掉运钞员,路边的灌木丛里,忽然冲出了几十个警察。

  不许动!把枪扔下,趴在地上!

  很明显,这是个圈套。

  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们,大狗他们乖乖地把枪扔到了地上。

  生死关头,我却注意到了一个细节。

  警察的枪口对准我们,却没有一支枪对准恓惶。

  我忽然看见恓惶的脸上,似乎笑了一下。

  这表情只有一瞬间。

  可我还是看见了。

  我忽然明白了。

  我愤怒地掏出手枪,顶着恓惶的头。

  你出卖我!恓惶!你竟然出卖我!

  恓惶不说话,我感觉到他的身子冰凉,他的头无力地歪在一边。

  我把枪指向一个警察喊:别动,动我就先打死他!

  这时候,恓惶猛地撞了我一下,我失去了重心,差一点摔倒在地上,我把枪又指向了恓惶,就算死,我也要先把恓惶干掉!

  都说子弹比枪声要快,我以前一直不相信,这次我信了。

  我眼前一黑,电光火石之间,最后的一个念头就是:妈的,算漏了,有狙击手!还没来得及听到那声要命的枪响,我就失去了意识。

  ③老王

  我眼睁睁地看见炉头的枪口对准了恓惶的头。

  我知道,炉头一向杀人不眨眼,想救恓惶,只能是击毙炉头。

  在恓惶撞向炉头的一瞬间,我用对讲机果断地给狙击手下了命令:打掉他!

  一声枪响,炉头罪恶的一生走到了尽头。

  可是恓惶也倒在了地上,我们赶紧叫了救护车,把恓惶送到了医院。

  恓惶是我派到炉头身边的卧底。

  恓惶的代号,是萤火虫。

  几年前,恓惶刚从警校毕业,我就看出这小子很适合做卧底。

  他聪明、机警,看起来又是一身的痞气。

  恓惶说:王局,你不能这么整我,我刚毕业,警服还没穿上过过瘾呢,你就让我去做卧底?

  你不去也得去,炉头这伙人实在是太狡猾了,干下了好几件大案,我们根本摸不到他的影。你一定要把他给我摸透,只要你把这个案子做好,我就向上面给你请个一等功。从现在开始,你的代号就叫萤火虫,以后和我联系就叫我老王。

  恓惶笑嘻嘻地说:老王,你放心,我一定尽快把炉头拿下,把我的警服留着,我回来再穿。

  我拍拍他的肩膀:你要记住,有一种人,就像萤火虫,他会在黑暗里发出微弱的光,指引别人伸张正义的方向。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为了接近炉头,恓惶付出了太多,他吸毒,他挨刀砍,挨枪子儿,终于取得了炉头的信任。

  那天我接到恓惶的短信:老王,明早六点,桥东路,六个人,目标:运钞车。放心,死我也要完成任务,警服给我准备好,我回去穿。

  我回了他一条信息:万事小心,我等着给你庆功。

  其实,我在暗中给了恓惶很多保护,他被五彪抓住,花和尚明打暗救,设法把他放了,因为花和尚是我派在五彪身边的卧底。可是,我没想到,五彪到底还是给了恓惶一枪,挺了这么多天恓惶也没有医治枪伤,我真害怕恓惶就这么牺牲了。

  我跟着救护车,一路到了医院,大夫给恓惶检查后,很奇怪地看着我们。

  大夫说:你们把一个死了这么多天的人推进急诊室干吗?

  恓惶死了。

  准确地说,恓惶早已经死了。

  尸体已经出现了大量尸斑,开始腐烂。经过尸检,恓惶至少已经死了五天。

  他的死因是中枪,***的枪弹打穿了肺叶、肝、肾等内脏,造成内部大量出血,就算是当时抢救,也不可能救活。也就是说,恓惶在被五彪一枪打中后,当时就应该死了。

  可在抓捕炉头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看见,恓惶狠狠地撞了炉头一下,给我们制造了机会击毙炉头。

  我想起了恓惶最后的那条短信:死我也要完成任务。

  恓惶,你做到了,你是一名合格的警察。

  恓惶的葬礼上,我们给他穿了一身崭新的警服,没想到,他第一次穿警服,竟然是死了之后。

  我为恓惶写了悼词。

  没有任何华丽的语言,我只是告诉大家,这是一名合格的警察,他没穿过一天警服,他吸毒,他喝酒,他赌钱,他像小混混一样在街头和人打架,他的心却像萤火虫一样,在黑暗中,发出微弱的光,为我们指引着伸张正义的方向。

  在葬礼结束后,我的手机响了,里面有一条短信,是花和尚发来的:老王,帮我跟萤火虫说一声,走好!最近五彪准备做一起大案,我会随时向你报告他们的动向,他们开始怀疑我了,如果有天我牺牲了,别忘了,给我穿上警服。

  这是一个多雪的冬天,厚厚的积雪令交通几近瘫痪。因为大雪,屋里也因暖气供气不足有点冷,以致这座养老院里的老人们能离开的都投奔亲人去了。

  卡罗斯是留下来的几个老人之一。他的住房在院子偏僻的一个角落,所以更显得冷清。

  圣诞节这天,黄昏时分,屋里已经暗了下来。卡罗斯穿着宽大的睡袍,蜷缩在破旧的沙发上,戴着耳机,静静地听着收音机里传出的美妙的“圣母颂”。

  突然,门被推开,随之一阵风卷了进来。卡罗斯一愣,眼睛死死地盯着门口。但是,他是看不见的,他是个盲人。

  闯进来的是三个男人,三个十分彪悍的男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体形高大,都有着一脸密密的络腮胡子。三个人看了看卡罗斯,然后微微一笑,互相点了下头。最高的那个男人开口了:“你好!卡罗斯先生!我叫伊尔。”

  “伊尔,你们是—”卡罗斯仿佛在极力搜索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朋友。

  “哈哈,我们是受人之托,专程来看望你的。今天是圣诞节之夜,喏,我们给你带来了你最爱喝的杜松子酒。”

  卡罗斯颤巍巍地站起来,接过了那瓶酒,放在嘴边吻了吻,随之掖到床上的被子里。

  伊尔说:“哈,你真如我们朋友说的,最爱杜松子酒,而且还有一个奇怪的毛病,就是在品尝它时,一定是在早上八点钟。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是的,”卡罗斯笑笑,“多少年养成的习惯,要改也难。”

  “那好,为了完成我们朋友的委托,我们明天早上八点来陪你喝酒,如何?”

  “太好了!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朋友们一起喝酒了。”

  三个男人又在屋里打量了一番,这才冒着风雪离开这僻静的养老院。

  第二天早上近十点钟时,三个男人才姗姗来迟。当他们看到卡罗斯已经坐在简陋的小餐桌前,那瓶杜松子酒也打开,显然他已经喝了不少,他们耸了耸肩,会意地笑了。

  他们从容地坐在了卡罗斯的面前。卡罗斯在四个酒杯里倒满了酒,举起来,邀请他们一起喝。

  “不!”伊尔说:“我们还是先说说话吧。”

  卡罗斯点点头,说:“是要说一个很久远的故事吗?一个和你们有关的故事?”

  伊尔一愣,又笑了,他使了个眼色,另两个人立即走到窗前,向外张望了一下,然后摊开双手,表示没有任何人。

  伊尔开口了,说:“卡罗斯先生,你果然是一个优秀的警官,这么大年纪了,判断力还这样的准确。佩服!只不过遗憾的是,二十年前你就瞎了,你认不出我们了。”

  “不,”卡罗斯一笑,说,“你不叫伊尔,你应该叫费斯特。他们嘛,一个叫奇名,一个叫刘天明。刘天明是一个亚裔人。”

  立时,三个人目瞪口呆,空气也仿佛凝固了。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伊尔,不,应该是费斯特,他冷笑了一下,说:“既然你都明白,那,咱们也就不用兜圈子了。二十年前,那起凶杀案是你亲手经办的吧。”

  “没错。二十年前,准确地说,应该是还差一天才到二十年,是你们这三个没有人性的家伙,不仅抢劫了一家大型超市,而且还枪杀了32个无辜的生命,32条人命啊。”

  刘天明“呸”了一口,说:“这不能怪我们,是他们阻挡了我们逃生的出路。”

  二十年前的那起凶杀案,对卡罗斯来说,不仅是他这一生经办的最大案件,也是他从事警察事业经办的最后一起案件。二十年前,当他赶到案发现场时,他被震惊了,32个男男女女,就像32只被屠宰的动物,浑身是血躺在冰冷的地上。更让他不能容忍的是,他的妻子及两个孩子竟也在这场无妄之灾中同时遇难。他强忍悲痛,立即展开了侦查工作,很快就锁定了凶犯,也就是费斯特、奇名、刘天明。经过紧张的布网,他将这三个凶犯抓获了。这是三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个个壮实,满脸凶相。他们将面临严厉的审判,极可能会被陪审团裁定为一级谋杀罪,这样的话,他们的后半生就得在铁窗中度过,并不得假释。

  那也是个下雪的日子,卡罗斯与三个同事押解着三个犯罪嫌疑人去犹他州的法院受审。路上,因天太冷,一个同事拿出了酒,提议喝几口,暖和暖和。按说这是违规的。但一是天确实冷,二是卡罗斯禁不住那香气四溢的杜松子酒的美味,三是他的心情极差。

  他喝了,同时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因为,他刚刚喝下几口,就感到天旋地转,不能自已。他想问这是怎么啦。可是,他张不开口,更让他感到恐怖的是,那三个警察同事,当着他的面,为三个犯罪嫌疑人打开了手铐,并把卡罗斯推下了警车。在雪地上,那个叫费斯特的人蹲到他的面前,像猫捉弄老鼠似的对他说:“可爱的卡罗斯先生,没有想到吧?”他用手一指那三个警察,说:“我们都是干大事的人,而且决不会失手的。这次,让你把我们抓住了,算我们倒霉。可是我们有办法的,哈哈。”

  卡罗斯费力地张开嘴,一字一字地说:“法律不会饶过你们的!”

  “法律?”费斯特大笑:“我们当然尊重法律,但你我都知道,二十年后如果我们不被抓住,法律也就对我们没有任何约束力了。”

  “我、我不会—”

  但是,还没容卡罗斯再说什么,他看到他的一个同事已经举起了手枪,对着他的胸部狠狠地扣下了扳机。

  卡罗斯大难不死。当他被打了黑枪后仅仅几分钟,遇到了一个路过的司机,好心的司机不仅及时地把他送到了医院,还立即报了警。那三个警界的败类很快就被抓获,并被判处终身监禁。可是,抢劫案中杀害了32条生命的三个凶犯却逃之夭夭,仿佛从人间蒸发了。

  卡罗斯因伤而被切除掉左肺,医生说,枪手再偏差一毫米,就会打中他的心脏,那他也就去了天堂。而且,那些混蛋在酒中还掺入了甲醇,以致他的双目失明了。卡罗斯无法再从事警察工作。他退休了。没有想到,二十年后的今天,在这个圣诞节,他们终于出现了。而且,他们在明显地戏弄法律,因为,明天,就是通缉他们的最后期限。过了明天,他们就将不再受法律的制裁。

  卡罗斯知道他们今天来的目的,一是要当面出他的丑;二是,他嘴角往上一翘,说出了又一个惊天的秘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在犯下超市抢劫案之前,还洗劫了一家珠宝店,而且,卷走了价值上亿的珠宝,那起案件在社会上也成了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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