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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大集会


  换的是什么,其实翎乐还真不知道。

  但是,朱江的母亲不是研究院吗?

  朱江深深看了她一眼,摇头表示,母亲只是一个外围到只能接触外部文件的后勤人员,对这种极度机密的事情一点也不知道。

  翎乐自然失望,落寞了下。

  “谢谢你救了那孩子。”

  “报酬拿来!”

  朱江舔了下嘴唇,望着一副为老不尊的翎乐,很想上去咬她两口,却害怕咬了万一中毒,也就作罢。

  潭水粼粼,倒影这天空,天空飞鸟略过,像时间一样没有痕迹留下。

  坐了一会,朱江要走,季廉汾小跑着出来送,徐熙也跟着,只有步仇不见人影。

  “我很快要回去一趟,在回来,会是下一波进攻。”

  “没事,回去记得给我找一块风水上佳的墓地。”

  朱江点头道了句好,转身有唠叨这嘱咐了季廉汾一大堆,挥着手离去。

  那些人真是执着呀,都这么多年了,怎么忽然对她这么上心了呢?

  有黑幕。

  只是平白牺牲了那么多,很可惜。

  当晚,步仇拎着两条特别肥的鱼回来,打发了徐熙季廉汾去厨房,一条清蒸,一条红烧,口味必须做好吃,不然就炖了他们两个。

  两个小辈,也不知道大佬在生什么气,老实巴交的去做鱼了。

  步仇便走到廊下,看着翎乐欣赏自己种的花,一朵朵开得很鲜艳,枝繁叶茂。

  就这么看着,夕阳落下,一片橙黄染红了山峰,给人以暖暖的感觉。

  饭桌上,两条鱼摆着,周围是些个清口的小菜,翎乐开心得合不拢嘴。

  季廉汾眼瞎,问:“师叔和朱江先生之间是什么关系?”

  屋子里另外两个男人视线化作利刃,奈何孩子太小,不会看,那刀子便像插在棉花上,无力掉下来。

  翎乐答:“我杀了他的父亲。”

  由于语气过于寡淡,比开水煮白菜还没有味道,几人便知道情况不对,不在问话,只是吃东西。

  第二天天还没有大亮,徐熙收拾了些东西,将虚空戒指空出来,打算去古城置办些货品。

  也是因为要准备的东西挺多,便早起了一会儿。

  谁料,季廉汾拎着衣衫跑出来,哆哆嗦嗦的在廊下穿衣服,还嚷嚷着徐熙别走,别走之类的。

  那快要急哭了的声音,惹的翎乐来了个鬼探头,眼神幽深盯着他俩看,直到两人发现,被盯得浑身发毛,鸡皮疙瘩起来。

  “……始乱终弃?”

  徐熙、季廉汾:“……”

  师叔的脑袋里到底被多少上等水晶填起来的,太腐%&败了。

  翎乐掉头,抛下一句速去速回便又缩回窝里,研究昨天晚上从床底下巴拉出来的治愈术。

  据说,顶级的治愈师可以生死人,肉白骨,应该是夸张了些。

  只是功效一定很厉害。

  比如自己逃命来这里时,受了那么重的伤,就算她的自愈能力超强,也免不了截肢。

  那时候,大腿骨被狙击枪打得粉碎,就算愈合了也只能是一个残废。

  当时的明祥真人带着她,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找虚伦师祖。

  结果自然痊愈。

  所以,一个好的治愈术,对于人来说真的好上很多。

  她也是想着自己的伤,这么多天都没痊愈,平白害的师祖他们担心。

  最近,步仇几乎寸步不离,走哪跟哪,就连视线都集中在她的身上,被逮了好几次,还呵呵傻笑。

  也总不能这么废下去吧。

  只好翻出许久不看的治愈术研究研究,看看能不能找到些突破口。

  这扎进法术里就是一整天,连午饭都没吃。

  任凭步仇来叫了好几次,翎乐就是应了声,也没回过神来,等到她伸伸懒腰抬头,太阳已经挂在西边的树梢上,很快落下,只留了一抹细长的晚霞,跟她挥手告别。

  不禁感叹,还是平和的日子最舒心。

  不一会儿,季廉汾叽叽喳喳的回来,从虚空戒指里搬出好多东西。

  步仇皱眉疑惑,徐熙的虚空戒指只是弟子们通用的,根本装不下这些东西。

  两人嬉笑着,才知道,这是季廉汾的母亲给季廉汾准备的,说初入师门,什么都没带,也没拜访师傅,总觉得太不懂礼数了,便准备了一大堆东西,让季廉汾带着,也算是赔礼了。

  期间,还说起朱江,说他已经离开这里,回蓝星了。

  翎乐便深深看了季廉汾一眼,转身不再说什么了。

  这次朱江任务失败,指不定回去怎么被人穿小鞋呢,她这个逃犯也不好说什么,总不能放着舒服的日子不过,束手就擒跟着回去做囚犯吧。

  步仇双手环胸,拿出那出名的凶恶劲,顶着忙碌得屁颠屁颠的季廉汾,胸中憋着一口气。

  “如此多的东西,是不是还要给你单独盖间房子才能装得下?”

  一副看不惯娇气大少爷的样子,弄得徐熙一脸空白。

  只有坐在繁华之中的翎乐同情一笑,说:“娇气少爷有人疼,我自闭了。”

  步仇一记刀眼甩过去,徐熙麻溜跟着搬东西消失在两只大佬面前,自闭的明明是他才对呀。

  一方阁里,两只大佬,一只少爷,只有徐熙什么都拿不出手,莫名好气。

  屋子仓库都塞满了,还有些东西,虽然不贵重,但放在外面风吹日晒总归是不好。

  盖房子也就真的打算起来了。

  四人商量了一下,放在邻水,水里可以种一些荷花睡莲,夏天的时候一定很好看。

  新房子经过投票决定,让翎乐搬进去住,至于后面的房舍他们三个正好一人一间。

  但这是个大工程,需要仔细筹划,步仇便加紧去藏书阁翻找一些资料,徐熙季廉汾负责杂物和采办。

  正好赶上古城一年一度的大集会,到时整片大陆的商人都会云集至此,贩卖或者传授之类,总是有些新奇的东西出现,自然吸引很多人前来。

  大集会翎乐从前也去过,只是远远望着,从来不去人群里挤。

  只是这次,季廉汾说,会有蓝星上好多新奇的东西过来,还有一些卖艺的人跟着一起过来。

  他们从大集会的场地转了几圈,虽然大部分摊面没有展开,但那些新奇的,搞怪的东西非常多。

  徐熙还看到好多漂亮的衣服和首饰,讲着师叔一定很喜欢,说的翎乐心里痒痒的。

  龟缩鑫薇峰几个月了,也该出门去转转了。

  …………

  御剑是一门学问,要说怎么平稳,怎么舒坦,那翎乐最有发言权。

  于是,一条去古城的御剑飞行之路,被翎乐当成了实践教导课,对其中要领,还有各种感官进行了透彻分析。

  那就是:恐不恐高不重要,你不要老是看脚,不怕撞墙上?

  虽然真没墙可撞。

  再者:运气运气运气!你手势拉得再好,气不稳有个菜用?

  菜很无辜。

  还有:御剑飞行,你长得一脸通红,特么生孩子呢?

  孩子哪里有错?

  徐熙稳稳御剑,却还是被翎乐花式怼师侄给伤害了,曾几何时,他也是那个受害者。

  只是,受害者长大了,变成了个小的。

  季廉汾不过筑基初期,能唤出本命剑,并能御剑飞行已经很不错了,奈何师叔是个大佬,只能忍着。

  只见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稳妥起来,翎乐暗暗点头。

  她不知道,季廉汾很羡慕徐熙,可以手放于广袖之中,还能平稳御剑,就像徐熙当年崇拜翎乐一样。

  路过一片湖泊,云卷云舒下的红莲,娇艳美丽。

  那火红一片之后,便是瓦舍遍布,密密麻麻的古城外了。

  古城之内也可御剑飞行,只是比较密集,人员太多,恰逢大集会,更加难以畅通。

  撞车便是经常事。

  这种情况,就要拼修为了,修为低的,连御剑在古城飞行的勇气都没有。

  若是有些实力,就算撞车了,有法力符咒护体,也不会有大事。

  多半给说下对不起,道个歉便了事,也没人把这种事情放心里。

  徐熙来到城门便下来,一则翎乐喜欢到处走走看看,兴许能发现些新奇的玩意,二则,季廉汾在这么多人中御剑着实心虚,也就不逼自己了。

  城门最是热闹,人来人往,卖艺的小姑娘拼命展示功夫,身边的大汉敲着铜锣买命吆喝。

  小商贩见有人走过,大声宣扬自己的商品,拿在手里展示起来,向着人群叫卖。

  还有些卖吃食的,叫卖得没有他们那么凶,食客闻着味道便在那里坐下,根本就不用招揽。

  诸如等等

  翎乐带了一副面具,白色面具用红色勾勒的线条,没有明确图案,但很好看。加上她的衣着窄袖长衫,束腰缎带,显得少年气十足。

  女生嘛,无非在首饰衣服精巧娃娃面前流连,一会儿拿着一个簪子,一会儿又冲进一家布料店里,总之,徐熙有点跟不上。

  于是,他跟季廉汾分工,他去买一些盖房子需要的器具辅料,季廉汾负责看着翎乐,免得一会儿惹出什么事来。

  只不过,就算出了事儿,季廉汾也摆不平,还不如一个不能用法术的翎乐仙姬呢。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我坑师弟好些年》,微信关注“优读文学 ”看小说,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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