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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四章:宠我(5)


  “来了?”

  颜烨听到了房间门口的踱步声,踟蹰了一会又停了下来,久久不见人进来。

  颜烨嘴角似笑非笑,他才不相信这个丑东西能怕他?当初咬了他一口,他还记得清清楚楚,诺,肩膀上的浅浅牙齿印记还在。

  “不要你的猫兽了?”

  “那好,我就勉为其难,”

  “替你…”

  颜烨唇齿间的“处理了”三个字,还没落语,一个娇小玲珑,身材瘦削的女孩出现在了纱帘外。

  只见那女孩穿着一条淡青色衣裙,墨绿色连襟,裙尾与衣领处绣了奶白色小绢花,表露的肤色尤为莹白,像一块嫩白的豆腐,大约五六岁的年纪,眉眼却已经透露出一股冷然,略微细长的丹凤眼,小巧挺立的琼鼻,薄而粉嫩的唇瓣。

  一双异瞳,黑的不见底的幽壑,银白得像天边的弦月。

  第一眼看着就让人不禁心里直颤,不觉得有任何的美感。

  她就站在那,不低头,静静地直视纱帘里的那个人。

  “那是我的猫灵兽。”

  从她长大以来,这人给她的印象是极坏,虽有仙人容姿,却拥有一颗嗜血的心,在她面前的杀戮数不尽数,满以为他是她的家人,满心欢喜地跑向他,他却说,

  “鸾歌,你不过是我手掌下留下的一推白骨罢了。”

  她第一次训练了一只百灵鸟,取名为莺歌,它有一双世间少有的淡绿色瞳孔,她开心极了。

  满怀期待对他分享。

  “哥哥,你瞧它的眼睛可好看了。”

  每天会在她耳瓣唱着这世界最纯净,美妙的歌声。

  他却在她面前嘲讽道,“低贱之物,已经有这么一双吓人的眼睛,还需要什么美妙的声音来享受这美好?”

  “鸾歌,你从没有资格。”

  从那以后她没再触碰过灵兽,虽然她的修炼等级越来越高了。

  并且她不再唤他哥哥了。

  因为鸾歌亲眼见颜烨手中的那只莺歌,原本鲜活红色的嘴角渐渐垂了下来,失去了光芒,一滴鲜红的血液流向地面,脖颈扭曲,早已没了生命的迹象,她扑上去咬了颜烨。

  那只百灵鸟就如同她一样,颜烨就那么盯着鸾歌,就好像在亲口告诉她今后的下场。

  颜烨因为没有防备,更没有意识到鸾歌会有这样的举动,被自己扑倒,颜烨的肩膀被狠狠地咬了一口。

  随之鸾歌受了一掌,吐了些血,却不至于重伤,养了好几个月。

  不过鸾歌想不通,自己居然没有死,也想不通颜烨会手下留情。

  幸运得是,他随后没有将自己丢入沼泽谷,她听说那地方,只有白骨冤魂,豺狼,猛兽,没有活人,活人进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

  后来从寿青的口中得知,她是被颜烨捡回来的,在黑森林的边界之地。

  从那以后,鸾歌一直安安静静地呆在颜悦楼,远离颜烨。

  前段日子,她进入黑森林修炼时,无意之间,遇到了这两只刚出生的猫灵兽,它们的母亲已经被修真者捉走了,剩下两只小可怜窝在满是草堆掩盖的泥坑里。

  因为它们那双眼睛像极了她的第一只灵兽,再者它们一点也不怕鸾歌的那双异瞳,反而用柔软白皙的绒毛靠近鸾歌的指腹,用粉嫩的舌尖轻轻舔舐着鸾歌的指背。

  只是现在……

  “你的?”

  颜烨听到鸾歌稚嫩的声音。

  一道身影无声无息。

  那双修节骨分明的手,紧紧掐住了鸾歌小巧略圆滑的下颌。

  鸾歌被迫抬起眼眸,映入眼帘是那一双媚惑却不娇媚的眼瞳。

  只是鸾歌看到的却是她自己的眼睛,可怖得像个怪物,虽然她不是很在意,可是那些人,进入黑森林打阶的修真者,每每遇到她,会面露恐慌,并且直言她是妖物,红了眼,要杀了她。

  颜烨发现了她的愣神,眸子略微的暗淡,手劲突然加大,鸾歌被掐着的肌肤早已红了一片还带着几痕青紫。

  “丑丫头,你都是我的,更别提那两只低贱的灵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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