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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诛仙


  是啊,怎么可能会这样,刚刚他明明还在那里,怎么可能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她还没有看清他有什么动作,竟然就从手底下跑到两米之外,难道他也是一名高手?

  若说林梦是惊疑不定,那冯佳佳的心中就是惊骇了,刚刚她眼睛都未眨,眼睁睁的看到,上一秒他还在身边,可在林梦出手的一瞬间,他竟然一下就消失,然后突然出现在两米之外,而且,她根本没有看到他迈步或做什么动作,就像……就像凭空挪移过去一样。

  难道……他是鬼?!

  想到这,虽然这是炎炎的夏日,可冯佳佳竟然遍体生寒,似是到了寒冬腊月一般。

  林逸可不管二人怎么想,他现在懒得跟她们纠缠,所以连回头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直接迈步离开。

  “喂,你不许走,别以为会点功夫就了不起,有本事停下咱们比比。”

  后面,林梦依然不依不饶的叫嚣着,可紧接着她就不禁瞪大了眼睛,口中嗬嗬有声,但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她看到了什么!

  “八……八卦……游仙步!”林梦怔怔的看着远去的林逸,只见他步履轻盈,身姿潇洒,一步一个脚印,明明看似缓慢,但是却速度非凡。

  明明刚刚还在眼前,但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竟然已经走出一百米,然后拐过一个街角,消失不见。

  见此情景,冯佳佳再也按奈不住心中的恐惧,大叫一声“鬼啊——”双腿一软,竟然瘫软到地上。

  林梦被这一声惊醒,哭笑不得的看着瘫倒在地的闺蜜,解释道:“大白天的哪里有鬼,他只不过跟我一样身怀武功而已,只不过……只不过比我厉害罢了。”

  蹲下身将好姐妹扶起,林梦神情有些不自然。

  冯佳佳可心思关注闺蜜的表情,再三的向林梦确认,林逸确实只是会功夫而不是鬼,才心有余悸的站起来,但依然双腿发软,浑身无力。

  不禁抱怨道:“你没事你招惹他做什么,吓死我了,你……”

  喋喋不休的抱怨,但林梦却根本没有听进去,她此时脑海里回想的,是林逸那略显平凡的相貌,以及那惊艳的身法。

  “……是他?”喃喃自语声,非常细小,但冯佳佳此时已经回过神来,所以依然听见了。

  问道:“是他?他是谁,难道你见过他?”

  林梦心中一慌,失口否认道:“没什么,我怎么能认识他,若是认识,还会发生今天这事吗。”

  冯佳佳一想也是,就没有再追问。

  可她却不知,此时林梦心中究竟有多纠结,之前她父亲说给她定了们婚事,而她那未见面的未婚夫,正是八卦掌的传人,而且传言说,他天赋异禀,悟性非凡,自家的八卦游仙步已臻至化境,所以……

  是他么?脑海中回想起林逸的面容,不知怎的,林梦脸色升起一团绯红,含羞带怯。

  可惜,她注定要失望了,林逸可不是什么八卦掌的传人,他用的也不是八卦游仙步,而是正宗的凌波微步!如此异相,这还是他有所收敛的结果,不然何须几个呼吸?眨眼间飞跃百米也轻而易举。

  但林逸可不想出风头,摆脱她们用到如此程度也就够了,虽然也有些不可思议,但是还可以用这个世界的武功或者天赋来解释,若是真的一跃百米,那估计他以后在这个世界就没有什么安稳日子了,毕竟他再厉害,现在也发挥不出来整体实力的百分之一,连子弹都要小心,更别说飞机大炮了。

  走在路上,林逸思考着以后得打算,其实也很简单,在这里租个房,然后……修炼!研究道文。

  不过,在修炼之前林逸还有一件事要做。

  今天遇见的那两个汉服女人,让林逸想起了一些过往的回忆,对于这个世界的人他更加皱眉。

  若是前世地球,还可以说是国力不强大,同时加上特殊时期造成的损失,国人出一帮哈日哈韩的脑残党,崇洋媚外的装逼犯,还可以理解。

  但这个世界华夏可是世界第一大国,国人们竟然还摒弃老祖宗的知识,抛弃传统文化,虽然依然有一部分人坚守,而且比前世地球要多的多,但依然让人无法原谅。

  没错,林逸就是个愤青,对于他是一名华夏民族,炎黄子孙,对于作为一名黑眼睛黄皮肤的人,他是骄傲的,对于老祖宗们留下来的知识,他是自豪的。

  在前世地球他最恨的就是那些个哈日哈韩的脑残党,整天喊着欧巴对人各种跪舔,让林逸都羞于与他们为伍。耻于与他们生在同一个年代,有同一个称呼——九零后。

  就是那一批脑残,拉低了九零后的智商。

  还有一些非主流,tm也是脑残!一个个打扮的跟妖怪一样,还自以为酷帅,恶心人到不行。

  最可恨的是,非主流网名,犹记得林逸之前曾用过一个网名:谁道西风独自凉。

  竟然被人认做是非主流,林逸当时真想一泡屎盖在他脸上,tm什么时候古诗词成了非主流了,带百度了一下后,林逸更是蛋疼,原来不止那句,还有什么人生若只如初见也被定性为非主流……

  这tm是侮辱,对华夏传统文化红果果的侮辱!

  可是,他当时却没有什么办法,只能感叹一声:没文化,真可怕。

  而现在,他在网上不大不小也有些名气,虽然仅限于读者,但……这年头看小说的也不少,是不是该做点什么?

  想到之前两个汉服美女,林逸双眼一亮,就从这里开始吧!

  林逸也喜欢古装,喜欢汉服,喜欢那宽袍大袖的飘逸之感,但却因为在现代太“特立独行”,他不想引人注目,所以才退而求其次,穿上休闲服。

  《左传·定公十年》曰:“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如此,才有了华夏民族的由来。

  如今此华夏国,礼崩乐坏,虽比前世好,规定了自己国家的正装,但却少人穿戴,如此也配成为华夏?

  礼仪什么的林逸不愿去碰,因为那是徒劳,而且有些礼仪现在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服装还是可以试一试的。

  打定主意,林逸现实租了个房间,然后登上许久未上的启点账号,在正在发布的小说中发了一个单张。

  ……

  风过疏林香暗度,梦断青云,回首千山暮。脉脉幽独谁与诉,轻愁淡淡娥眉蹙。

  窗内孤灯窗外雨,倦倚妆台,心绪乱如许。陌上相逢应不语,恩仇未泯情何处。

  曹端今年已经三十五了,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可爱的孩子,精致的房子,组成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与同龄人不同,他并没有什么抽烟喝酒等癖好,只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小说。

  他从小就喜欢武侠小说,长大后依然热情不减,所以,他做了一名网络作家。

  说他的本名或许没有多少人知道,但他的笔名却名头不小:

  一剑凌尘!

  从五年前开始写小说,而今他已经成了一名大神,仅差一步就能问鼎至高神宝座,但他却并不奢望,只因武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而他写的却依然是武侠,所以虽然他订阅不错,但比之玄幻一类还是要差上些许。

  这些,一切都是由重游那个作者开始的。

  自从两年前重游横空出世,一个个模仿者紧跟其后,不光把他推向至高神的宝座,甚至一开始的模仿者现在也然成了大神,当然,还有一部分小神。

  但他却并不嫉妒,因为他也是重游的粉丝,对于他的想象力、他的作品,他只能自叹弗如,尤其是——诛仙!

  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这两个大字,曹端心中有些莫名的感触,那其中的情节、感情,不知触动了多少人的心灵,尤其是痴情咒一章。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好一个虽死不悔,好一个碧瑶!

  很难想象,一个人写出了周青这个冷血杀伐之人,又写出了林晚荣这个钟情却猥琐之人,他竟然还能写出如此刻骨铭心的感情。

  犹记得当时看这一章时自己泪流满面,犹记得妻子痛不欲生的表情,叫嚣着要杀死重游这个“害死”碧瑶的畜生,每想到这,曹端就一阵惆怅,以及感慨。

  谁说网络小说是快餐文,诛仙难道不经典?佛本是道不经典?恐怕几十年后还能记得当初的情景吧,只可惜——不是自己写出来的。

  像往常一样,更新了新的章节后,曹端打开书架,点击《诛仙》,看最新的章节。

  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虽然他是作者,但依然每天追重游的书,即是沉浸在其中的情节,又是抱着学习的姿态。

  一日五更,这是重游的习惯,非常好的习惯,他也想五更,但无奈他一天写不出那么多,即使能写出,但文笔就要失色不少,比不得重游,所以他只有钦佩,但却不敢学习。

  PS:感谢秦思华、忘了我的未来、读书求道的推荐票,还有……无为之谓不老实啊,不知道不领赏可不可以收回去?

  嗯,今天两更,本来不想挤一起的,但怕忘了,就一起发了,以后会试着每天两更(请注意试这个字眼,一更有保障,两更可能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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